最近遇到好多個體戶老板吐槽:“明明每月發工資都報了稅,年底算賬怎么還被要求補稅?” 一問才發現,問題出在“工資薪金個稅申報”這個坑上! 今天就掰開揉碎講講:為啥個體戶、個獨老板、合伙企業的合伙人,千萬別用工資薪金來報個稅? 一、老板發工資=提前領錢?稅務局根本不認! 很多老板覺得:“我給自己發工資,當然要按工資薪金交稅啊!” 錯!大錯特錯! 根據稅法規定,個體戶老板、個獨投資人、合伙企業的合伙人,從企業拿的錢本質上都是“經營所得”,哪怕你叫它“工資”,稅務局也只認作“提前支取的經營利潤”。 劃重點: ? 工資薪金個稅:適用于普通員工,比如你雇的店員、會計。 ? 經營所得個稅:專屬于老板自己!用錯稅目,輕則補稅罰款,重則信用降級! 二、按經營所得報稅,能省多少錢? 經營所得怎么算稅?簡單來說: 全年收入 - 成本費用 - 損失 = 應納稅所得額 再對照 5%-35%的超額累進稅率(稅率表見下圖),比工資薪金的 3%-45%更劃算! 舉個栗子 : 老王開小吃店,一年賺了 30 萬,扣掉房租、材料等成本 20 萬,應納稅所得額 10 萬。 按經營所得:10 萬×20%-10500=9500 元 按工資薪金:10 萬×10%-2520=7480 元 (注:此處簡化計算,實際需考慮專項扣除等) 雖然看似工資稅更低,但別忘了——老板的“工資”不能算成本! 你賬上給老板發的“工資”,稅務局會要求納稅調增,相當于重復交稅! 三、手把手教你正確操作! 1.修改身份:在個稅系統里,把老板從“雇員”改成“投資者”或“合伙人”。 2.申報入口 : 登 錄 自 然 人 電 子 稅 務 局 , 選 擇 “ 經 營 所 得 ” 模 塊 填 報 ( 別 再 用 工 資 薪 金 入 口!)。 3.匯算清繳:每年 3 月 31 日前,記得做經營所得年度匯算,多退少補。 常見誤區: ? 老板:“我店里就我一個人,沒員工,不用報稅吧?” ? 翅兒:不行! 就算只有老板,也要申報經營所得,否則查到就是逾期罰款! 四、緊急避坑!這些操作千萬別做 ? 強行按工資申報:稅務局一查賬,經營所得調增+工資個稅=雙重交稅! ? 用工資充成本:老板的“工資”不能抵扣,做賬時務必納稅調增! ? 正確姿勢:老老實實走經營所得,合理規劃成本和費用,稅負更低更安全! 稅務問題無小事,尤其是老板們的個稅申報,一不留神就踩雷。 (財務部 金雨生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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